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助管理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5-18浏览:浏览次数:1507

各学院、二级培养单位:

获得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6届毕业生,须在毕业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该项工作是强化诚信还贷意识、规范还款计划、防控信贷风险的重要举措。为提升我校助学贷款贷后管理质效,确保获贷毕业生顺利完成离校相关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一、确认对象

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6届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生。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5月29日前完成)

1. 登录系统: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录过程中若遇问题,可咨询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合同的部门),或拨打国开行服务热线95593咨询。

2. 完善信息:在系统左侧导航栏“资料修改”页面,核对并更新基本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学信息,同时补录就业信息(务必确保手机号、固定电话等联系方式完整有效),确认无误后提交。

3. 毕业确认:在左侧导航栏“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对个人及贷款合同关键信息(贷款金额、发放及到期日期等),如有异常,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处理,并告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对无误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完成系统提交。

4. 提交材料:学生自行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手写签名后交至所在学院留存。

提醒: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或存在延毕、入伍、休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或完成相关手续后,及时联系户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避免因系统默认毕业而产生不必要的利息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在国家开发银行以外的银行(如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主动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按银行要求自行完成毕业确认、还款计划签约及信息备案等手续。

(三)学院汇总反馈(6月5日前完成)

2026届国开行贷款毕业生名单将单独发送至各学院资助分中心主任。请督促每位获贷毕业生务必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学院收齐学生提交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后,按资助档案管理规范留存备案。

各学院请于65日前将《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情况汇总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发送至资助中心邮箱:xszz@njmu.edu.cn

(四)学校集中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学生系统填报信息及学院提交材料,集中完成国开行系统中的毕业确认审核。


三、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 确保通知全覆盖毕业确认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也是升学学生继续享受贷款免息政策的关键步骤,须按时完成。对因求职等原因不在校的学生,辅导员应通过电话、学生联络群等方式逐一通知到位。如学生存在延期毕业、入伍、休学等学籍异动情况,请提醒其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贷款利息。

2. 强化诚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助学贷款管理全过程。各学院可结合5月份“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诚信还贷宣讲,倡导学生履约践诺、按时还款,防范因贷款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3. 发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作用。各学院应充分调动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能动性,组织其协助毕业确认相关工作,开展“到班、到人”的网格化政策宣传,多形式提升贷款政策知晓率,同时注意保护贷款学生隐私。

4. 落实还款救助政策。对符合还款救助情形的江苏籍毕业借款学生,请指导其依据《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暂行办法》(苏教助〔20161号)申请还款救助。

5. 做好政策指引工作。国家开发银行已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附件2),请通知贷款学生下载并学习还款政策、方式及流程;个人信息(工作、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如有疑问可联系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咨询。

 


  附件:

学院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情况汇总表.xlsx

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pdf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686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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