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苏财教〔2014〕2号)、《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4年以来实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实践,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 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见附表,学校根据全日制研究生的人数以及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专业、方向)倾斜的要求,核定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各等次获奖人数,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覆盖面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五条 研究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经学院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认定,取消该学年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未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
2.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的;
3.课程考试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的;
4.有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5.在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的;
6.不遵守学校、医院、宿舍安全规定的。
第六条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七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学金。同一学生一个学年,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其它各类研究生奖学金中,只能获得一项。
第三章 评审组织与程序
第八条 学校成立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评审工作,并裁决有关申诉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九条 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十条 各学院学生奖助工作评审小组确定本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一条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或者对学校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二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本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自觉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各学院须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报学校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第十六条 办理休学的研究生,休学期间停发学业奖学金。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学业奖学金。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级新生起施行,在校的2021级以上的学生仍按原办法执行。
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覆盖面
第一学年 | 等级 | 标准 (元/学年) | 覆盖面 |
一等 | 12000 | 符合特定条件的全覆盖 X% | |
二等 | 8000 | (100-X)% | |
第二、三学年 | 一等 | 18000 | 20% |
二等 | 12000 | 30% | |
三等 | 8000 | 50% | |
备注: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条件是:硕博连续生;9年一贯制学生按前6年主干课程的首考成绩计算平均绩点排序前20% |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标准、覆盖面
第一学年 | 等级 | 标准 (元/学年) | 覆盖面 |
一等 | 10000 | 符合特定条件的全覆盖 X% | |
二等 | 8000 | (100-X)% | |
第二、三学年 | 一等 | 12000 | 20% |
二等 | 9000 | 30% | |
三等 | 6000 | 50% | |
备注: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条件是:推免生;5+3学生、9年一贯制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第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按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首考成绩计算平均绩点排序,取所在专业的前20% |